全体教职工及发放助研费的学生: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间,为合理有序引导办理年度汇算,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请做好以下工作:
1、注册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含个人所得税手机 APP、网页端),查看确认年度内收入纳税明细情况;
2、汇算开始前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补充完整并核实个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关键基础信息,更正错误扣缴申报事项;
3、我校与税务机关约定的汇算清缴时间段为2024年3月21日至4月10日,请所有教职工及学生在约定的汇算时间段及时进行年度申报并办理退(补)税。
4、2023年度发放助研费的学生及相关人员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请全体教职工通知到发放助研费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并相互转告。
5、如果有外派人员出境的情况,请及时在2月底前通过扣缴客户端“派员出境个人所得税事项报告表”功能向税务机关备案。
如有疑问,请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或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税务机关汇算网格员:孟雪梅 03512553828
扣缴单位汇算联络员:柳耀辉 03513921870
税务专家:曹老师 19834548771
财务部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