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审计整改要求及年底财务决算工作安排,财务部对各单位借款等继续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截止目前,在学校财务部办理有借款且没有办理核销手续的事项。包括职工个人借款、所有日常经费借款、科研经费借款、二级核算单位往来借款、已从财务部借取收据或增值税发票但款项仍未到账的各类款项。
(二)属于本单位业务范畴且尚未认领入账的款项,须于2023年12月1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来款确认及入账手续。对于长期挂账的暂存款项学校将进行统一清理并确认为其他收入。对列入其他收入的暂存款项以后如有被确认,相关单位及个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料报财务部审核后予以核拨。
二、清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
三、清理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全面梳理本单位借款业务,切实做好借款清理工作。
2.各单位指定专人到财务部领取并核对借款清单,并督促相关人员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核销及还款手续。
财务部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