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6起学校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晋厅际办函【2021】3号)和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教育领域整治,严肃财经纪律,彻底解决教育乱收费,杜绝“小金库”现象发生,学校决定对2021年1月以来是否存在教育乱收费、变相收费以及“小金库”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排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负责人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自查排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排查做到不遗不漏,全面覆盖。
2、自查排查重点内容:
(1)是否存在教育乱收费、变相收费、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等违规行为。
(2)是否存在“小金库”问题,重点排查2021年度(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3、自查及整改工作报告须包括以上两方面自查内容。纸质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请于12月30下午下班前报送财务处收费管理科(11号楼409办公室)。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3921865
财务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