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年底财务决算有关工作安排,为做好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真实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学校财务处现决定对各单位借款继续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借款范围
(一)截止目前,在学校财务处办理有借款且没有办理核销手续的事项。包括职工个人借款、所有日常经费借款、科研经费借款、二级核算单位往来借款、已从财务处借取收据或增值税发票但款项仍未到账的各类款项。
(二)属于本单位业务范畴且尚未认领入账的款项,须于2021年12月1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来款确认及入账手续。对于长期挂账的暂存款项学校将进行统一清理并确认为其他收入。对列入其他收入的暂存款项以后如有被确认,相关单位及个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资料报财务部审核后予以核拨。
二、清理借款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2月10日
三、清理借款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借款清理工作。
2.各部门指定专人到财务处领取并核对借款清单,并督促相关人员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核销及还款手续。
财务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