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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2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2021-10-06 16:07   审核人:

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的通知》(晋教财【2021】27号),为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现启动2022年校内收支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勤俭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全口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

二、预算编制说明

(一)收入预算

    1、各预算部门收入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禁收入分流和私设“小金库”。

    2、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或职能范围内的收入进行认真测算后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二)支出预算

各单位应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出预算要求硬化、刚性。

三、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2年预算和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为保证2022年财政资金支付进度,确保项目资金有效使用,2022年的校内预算编制采用分步编制:先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再根据财政预算数和财政专项情况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一)校级公用支出预算

校级公用支出预算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和测算。如:党校办负责学校各单位党务经费预算的编制;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全校人员的工资福利、绩效津贴及人才建设等预算的编制;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学生奖助学金和教育管理经费的预算编制;教务处负责实验室维持费、学生实习费等经费的预算编制;工会负责编制工会经费和福利费预算编制;后勤管理处负责物业费、取暖费、零星维修费等公共预算的编制;基本建设处负责基本建设的预算编制;各部门负责的各自的专项绩效。

(二)部门支出预算

    部门支出预算包括日常运行费和专项业务费两个部分:日常运行费用于维持各单位的基本运转;专项业务费指学院或处室为完成当年特定的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职能处室

    1)日常运行费由财务处依据人力资源管理处确定的正式教职工数(含人事派遣)按照“定员定额”进行测算;

2)专项业务费由各处室根据2022年工作计划的实际需求,结合2021年预算安排及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科学、客观的测算。各单位的经常性专项业务费原则上只减不增;一次性专项业务费在完成后全部剔除;新增专项业务费申请应附相关文件、领导批示或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

2、学院

1)日常运行费由财务处依据学院教职工数、学生人数以及专业培养系数综合测算。

2)专项业务费由各学院根据2022年工作计划的实际需求,结合2021年预算安排及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科学、客观的测算。新增专项业务费申请应附相关文件、领导批示或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各学院的校级公共预算(硕士研究生答辩费用、学科竞赛、教育管理费、就业工作经费、实习费、实验室维持费、党务经费等)由各归口职能部门测算后列入预算,学院无需填报。各学院的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等项目不属于专项业务费申报范畴,可依照第(三)条申报入库。

(三)项目支出预算

属于《中北大学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范围的建设项目,各单位按照2021年9月10日电子政务上的“关于开展2021年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向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按照流程通过出库评审后按序补充列入预算草案,本次无需填报。

四、 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 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11019日之前报送至财务处项目规划与预算办公室,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报送的单位,财务处将直接以基本运行费核定单位收支预算。

(二)报送方式

1、认真阅读本通知的编制说明,填写“2022年校内预算申报表”;一律使用A4纸打印,经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2、纸质版报送至财务处项目规划与预算办公室(11号楼411室),电子数据发送至邮箱xmysb@nuc.edu.cn。

联系人:杨丽萍  王彤    联系电话:3922087

 

附件: 2022年校内预算申报表

           

            财务处(项目规划与预算办公室)

    2020年10月6 日

 


附件【2022年校内预算申报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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