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委巡视及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财务处清欠工作例行安排,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借款管理,学校财务处现决定对各单位借款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借款范围
截止目前,在学校财务处办理有借款且没有办理核销手续的事项。包括职工个人借款、所有日常经费借款、科研经费借款、二级核算单位往来借款、已从财务处借取收据或增值税发票但款项仍未到账的各类款项。
二、清理借款时间
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清理借款程序
1.请各部门根据财务处通知及时到财务处会计报账大厅打印部门欠款明细,并通知相关借款人。
2、借款人对自己的借款情况进行核对,并务必在清理期间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3、财务处将协助办理相关查询工作,如有需要可与相关科室联系。
四、清理借款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借款清理工作。
2.各部门指定专人到财务处领取并核对借款清单,并督促相关人员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核销及还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