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为帮助全体教职工及时掌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及具体操作办法,财务处特邀请有关税务专家来我校举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培训会,现就有关培训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读
二、培训时间
2019年1月3日(星期四)下午3:00-5:00
三、培训地点
瑾瑜国际会议中心
四、参会人员
1.各单位办公室主任。
2.各课题组负责财务报销相关业务人员。
3.全校财会人员。
4.关心税改工作的教职工可自愿参加。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涉及到全体教职工切身利益,参会人员会后要及时将相关政策与具体操作办法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协调好参会人员准时参会。
财务处
2019年1月2日